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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編修時間 2026/05/13
2026/05/13 發佈
標籤: 研習講座

轉知本市教育局辦理115年度「社會教育貢獻獎」推薦

 

主旨:本局受理115年度「社會教育貢獻獎」推薦,如說明,請惠予轉知所屬單位、團體踴躍推薦參選,並協助宣傳周知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社(三)字第1152401255B號函及115年4月27日修正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(下簡稱實施要點)辦理。
二、表揚對象:
(一)團體:包括機關(構)、學校、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、法人、企業。
(二)個人:包括社會人士、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社會教育之個人。
三、請參閱實施要點第3點表揚事蹟各款及第6點第1項第1款、第2款,依參選類別擇一(終身奉獻獎、團體獎、個人獎資料表,含參選承諾書、被推薦同意書)填具完整後,連同佐證資料1式2份,於115年6月5日(星期五)之前,寄送至本市曹公國小輔導室陳老師收(地址: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6號,電話:07-7460449轉751)。
四、參選資料表word檔、相片檔案(解析度350dpi以上之JPG或TI檔)及佐證資料PDF檔,亦請同時上傳至電子信箱khtgpya@gmail.com。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曾獲教育部或本市社會教育貢獻獎表揚之團體或個人,自獲表揚年度之次年起五年內不得參選同一獎項;曾獲終身奉獻獎者,不得再參加同一獎項及個人獎;同一推薦事蹟於本年度應擇一獎項類別投件,不得重複參選。
(二)請留意並使用最新表件送件。
(三)紙本文件:請以A4白色紙張列印,並依序排列,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於左上角,平整裝入適當大小的信封內,請勿折疊或裝訂。
(四)推薦資料表及繳交之佐證相關資料,不予退還。
六、檢送115年4月27日修正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、送件注意事項、終身奉獻獎、團體獎、個人獎資料表及本市近5年表揚名冊各1份(如附件)。
七、前項實施要點、推薦資料表等資料,亦可自教育部網站http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布告欄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