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中央主管機關監督地方自治團體之界限座談會」
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」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2號令修正發布
因應國際間COVID-19(武漢肺炎)疫情持續擴大,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之差勤管理
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,得申請防疫照顧假(不予支薪)
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停課,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
修正「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敎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」第3點、第13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
修正「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審核原則」第3點、第13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
修正「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,並自109年2月1日生效
農曆春節將至,加強宣導「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」
100年2月1日訂定之「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廢止。